<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本站支持IPv6

        热门搜索 : 成品油  光伏  项目 

        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小区停车收费问题及供热问题
        提交时间 2022-09-27 22:43:12
        信件内容 1、我目前居住在莲湖区劳动路,劳动公园里小区,小区物业管理以小区地库并未交付为由,不让业主使用地下车库,但物业管理人员可以私自使用,小区设立停车收费,不管是小区有车位的业主还是外来装修车辆,临时停放车辆,统一以3元每小时的价格收费,并且24小时连续计费,很多业主都很头疼,停放时间过长,费用太高,停放小区外面,会被贴条的同时增加道路行驶的拥堵,并且多事询问都是一个回答,就是3元/小时 连续计费,据我所知目前小区地下车库已有近30个车位已经等待交付;2、目前西安市已经开始供热缴费,查了几次都没有我们小区,询问物业后物业公司告诉说小区住户不满百分之60,热力公司不提供今年冬天的暖气,只能使用空调。
        回复内容
        办结时间
        回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停车服务费根据合同约定按月计收。纳入物业管理范围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车位,停车服务费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符合交付条件的车位,停车服务费从交付次日起由业主按月交纳。第十五条规定,鼓励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短时停车服务费实行优惠,对临时车辆停放服务费应当限定单日收费最高上限。物业服务企业在收到业主告知后,不得限制或者妨碍业主在自有以及租赁的空置车位上免费停放未登记车辆。此外,根据《陕西省定价目录》规定,停车服务收费为属地管理,有关停车服务费具体收费政策请咨询西安市发展改革委。有关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请您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举报热线:12315。

          二、您咨询的关于供热企业不予供热相关问题的的解释不属于我委职责范围,具体问题请咨询西安市城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