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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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商品房天燃气进户费 |
提交时间 | 2023-02-15 10:28:49 |
信件内容 | 二、天然气收费标准: 韩城市亿晨国际商品房收天燃气费用如下: 1、天然气安装费1848元/户; 2、基础设施配套费300元/户; 3、天然气安全泄漏报警器350元/个/户。 交房日期合同是2019年12月31,现在还没交房,开发商要求业主缴纳上述天燃气费用,请问这合规吗?这部分费用是不是应该业主承担,希望领导能给个准确答复,谢谢!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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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陕政办发〔2010〕29号)规定,新建商品住房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及其他属于购房人所有的公共设施、设备的配套建设费用,均包含在住房价格中,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不得向购房人另行收取。如有违反相关规定行为,请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