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对象为:企业(产品)品牌、老字号品牌和区域品牌。其中,企业(产品)品牌主要面向我省具有产业优势、占国民经济生产总值比重较高、品牌建设基础较好、品牌评价条件成熟的相关行业;老字号品牌主要面向“中华老字号”和“陕西老字号”企业;区域品牌主要面向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旅游目的地(国家5A级旅游景区)。
申报参加此次评价工作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在陕西境内依法设立,且近5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企业重视品牌建设,在本领域或同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企业顾客满意度高,无不良信用记录。(记者:徐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