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宁陕至石泉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陕交字〔2022〕9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陕西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宁陕至石泉高速公路设立宁陕(K11+088)、云雾山(K23+950)、石泉(K38+283)、石泉东(K50+728)4处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原京昆高速西汉段宁陕收费站更名为宁陕西收费站;撤销十天高速石泉收费站。
二、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行业标准执行。
三、收费标准:除国家规定免缴通行费的车辆外,其他车辆均按以下标准缴纳车辆通行费。
(一)客车。
(二)货车及专项作业车。
大件运输车辆的收费标准以1类货车收费标准为基数,7轴收费系数为7,7轴以上按每增加一轴增加收费系数1,依此类推,最高至15轴。15轴以上收费系数统一按15轴执行。
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宁陕至石泉高速公路客货车暂执行0.6元/车·公里(一类车)对应的费率标准,云雾山特长隧道执行10元/车次(一类车)对应的费率标准。各种优惠和差异化收费政策按照我省有关规定统一执行。
上述收费标准为宁陕至石泉高速公路最高限价,经营管理单位可在不高于最高限价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及路段运营实际确定具体费率标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应至少提前30天抄送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并应在实施前向社会公告。具体费率执行不少于半年。
四、收费期限:宁陕至石泉高速公路收费期限暂定5年。自2022年12月9日至2027年12月8日。若国家公路收费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五、收费站为临时机构,人员由陕西葛洲坝延黄宁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选聘。
六、陕西葛洲坝延黄宁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作为收费经营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收费还贷公路管理规定,规范管理,自觉接受省市交通运输部门、价格部门的监管;要做好收费公路日常维护和养护工作,保持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确保公路安全、畅通;要按规定使用税务部门票据,依法纳税。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6日